開業醫稅務篇
房貸利息列扣 六點不漏回專欄列表

5月報稅季來臨,自用房屋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其購屋借款利息可列舉扣除,每戶以30萬元為限。整理六大提醒,列舉這項扣除額時,務必要等別留意。

所得稅法提供納稅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在申報所得稅時可多加利用。在列舉扣除時要注意相關要件。

  • 房屋必須列報為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所有,且辦妥戶籍登記,若是出租、供營業使用,就沒辦法列舉這項扣除額。
  • 貸款對象必須是「金融機構」,不包含私人借貸,且這筆貸款必須以購買自用住宅為目的,過去常有民眾將修繕貸款、擔保借款也都列報,通通遭到國稅局剔除。
  • 增貸部分所支付的利息不能列報。最常見的例子是向另一間銀行貸款,來償還原購屋貸款,超出原始貸款未償還額度的部分,就不能列報。
  • 每申報戶以一屋為現,民眾若是將兩個門牌號碼的房屋打通,也只能選擇其中一屋的購屋借款利息來申報。
  • 購屋借款利息的扣除,必須以當年實際支付的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且每年以30萬元為限。
  • 記得附上繳息清單正本,如單據上沒有載明申報房屋的地址、所有權人等資訊,應自行補註及簽章,並一併附上建物權狀及戶籍資料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