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稅務篇
綜合所得稅申報常見疏忽事項(二)回專欄列表

※非屬醫療行為之養護費,不得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許多安養中心紛紛成立,可是支付給養護中心的養護費,如非屬醫療行為之費用,不得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案例

趙君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其中480,000元是某醫學中心附設護理之家的看護費,該護理之家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而且看護費係膳食費及照顧費 ,屬生活起居照護性質,不符合規定所以被剔除。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醫藥及生育費的扣除,是指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

所以,養護費屬醫療行為之收費部分,始可申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請納稅義務人釐清觀念,以免誤報遭剔除補。

說明

在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時,若為:

  1. 護理之家及居家護理所:
    需依法立案的公立單位,或是有健保特約的機構出具收費收據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方可列舉扣除。
  2. 養護中心:
    有醫療行為的收費,建議和膳食費、照顧費等…費用分開開立,才可列扣除。

個人買賣黃金如有獲利,應如何申報?

近來由於黃金價格持續上漲,不少投資人紛紛向銀行申請開立黃金存摺帳戶買賣黃金,其從事該交易所發生之損益應如何申報課稅?

個人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的所得均要課稅,黃金出售變現產生損益,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於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有損失,得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自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黃金出售變現產生~出售時之成交價-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

  1. → 利得=財產交易所得
  2. →損失=可從財產交易所得扣除,若當年無財產交易所得或不足,可從往後的3年內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個人將房地無償借予投資的公司使用,是否會被核課租賃收入呢?

以自己名下的房子無償供公司使用,是否仍應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呢?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故個人將房地無償借與他人使用,除確屬無償外,尚需符合未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才沒有核課租賃收入的問題。所以股東將名下不動產無償借給自己投資的公司使用,既係供營業使用,仍需依法應課徵租賃收入。

說明所以租賃只有在不是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情況下,才有無償租賃的認可,若是有營業或執行業說明務使用,縱使無償租用,國稅局仍是會依當地一般租金情況去核算租賃所得

說明例一

A君將自己的房子無償租用給小舅子B醫師開立診所使用,國稅局仍會對A君依當地一般租金說明情況去核算租賃所得。

說明例二

A君將自己的房子無償租用給小舅子C醫師當住家使用,就沒有核課租賃收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