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稅務篇
扣繳憑單申報與填寫相關規定回專欄列表

院所承租房屋所給付租金,例舉租賃所得及執行業務所得扣繳憑單之所得類別格式代號如何填寫

※院所租金(20,001)達扣繳標準者,應由院所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10%)扣取稅款,並 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繳納之,若院所未依規定扣繳稅款,除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1倍之罰鍰。其租金之院所為負責 醫師,房東為取得所得者。而醫師,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進行申報。

例:甲診所負責醫師A君,96年度向B君承租房屋1棟,每月給付租金25,000元,A君須填寫「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款2,500元,申報期間進行租賃申報,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2,500元,罰鍰30,000元(2500×12月)。

※院所依規定應開始向該國稅局申報96年度扣繳憑單,以往年醫師對於租賃所得及執行業務所得扣免繳憑單之所得類別、格式代號較容易填錯,說明如下:

  1. 租賃所得:
    除請於格式代號51之方格內打勾外,屬房屋者,請再於房屋之方格內打勾,並於租賃房屋欄填註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其房屋稅籍編號。屬非房屋者,再區分屬土地或其他者,另於代號L方格內打勾,並在括弧內註明租賃標的,如:土地…等。
  2. 執行業務所得:
    屬一般之執行業務所得,除請於格式代號9A方格內打勾外,另於其括弧內填明業務種類,如醫師…等。
  3. 薪資所得:格式代號50。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提之退休金,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申報書應如何填寫

院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在員工每月工資6%之範圍內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於填報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填列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額」欄內,免計入”給付總額”,並將全部員工自願提繳金額總數填列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下方註記「※」之相關欄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