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稅務篇
認識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二)回專欄列表

勞保年金給付項目:

  1. 失能年金:
    1. 失能年金(普通事故)
      1. 請領條件:
        1. A.失能的程度經評估為終身不能從事工作,發給年金給付。
        2. B.失能程度未達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按現行規定依殘廢等級發給一次給付。
      2. 給付標準:
        1. 平均投保薪資×保險年資×1.55%(不足4,000元者,發給4,000元)。
        2. 有配偶或子女者,另加發眷屬補助,每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案例」張小姐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保險年資2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有眷屬2人。
        每月可領取32,000×20×1.55%=9,920元
        有眷屬2人,加發50%,共可領9,920*(1+50%)=14,880元
    2. 失能年金(職災事故)
      1. 請領條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發給年金給付。
      2. 給付標準:普通事故年金標準+2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職業災害失能補償金。「案例」承上例,若張小姐為職災事故每月可領14,880元+32,000*20=640,000元的職災補償一次金。
  2. 老年年金
    1. 老年年金
      1. 請領條件:
        1. A.年滿60歲,保險年資滿15年者。
        2. 或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的工作滿15年,年滿55歲並退保者。
        3. 保險年資未滿15年者,發給老年一次金。
      2. 給付標準:
        1. A.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 % + 3,000元
        2. B.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案例」以上二者,擇優給付陳先生60歲退休時,保險年資35年又5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每月可領取老年年金為何?
        1. A. 32,000*(35+6/12)年*0.775%+3000=11,804元
        2. B. 32,000*(35+6/12)年*1.55%=17,608元
        ※ 故B式較優,故每月給付17,608元
        註:平均月投保薪資: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年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2. 展額年金&減額年金
      1. 展額年金:符合老年年金請領標準,每延後1年增4%,以5年為限。
      2. 減額年金:符合老年年金請領標準,每提前1年減4%,以5年為限。
      「案例」陳先生60歲,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年資35年
      55歲月領:32,000*30*1.55%*(1-4%*5)=11,904
      65歲月領:32,000*40*1.55%*(1+4%*5)=23,808
  3. 遺屬年金
    1. 遺屬年金(普通事故)
      1. A. 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死亡
        給付標準: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最低保障:3,000元)
        給付順序: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案例」李先生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保險年資25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遺有配偶及2名子女。
        遺屬每月領取之年金金額=32,000*25*1.55%*(1+25%*2人)=18,600元
      2. B. 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期間死亡
        給付標準: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50%發給(★最低保障:3,000元)
        給付順序: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案例」周先生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保險年資25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遺有配偶及2名子女。
        原領老年年金金額之50%:6,200元
        故每月年金金額:6,200元×(1+25%×2人)= 9,300元
    2. 遺屬年金(職災事故)
      給付標準:普通事故年金標準+10個月平均月保險薪資之職業災害死亡補償一次金。
      「案例」朱小姐在加保期間死亡,遺有配偶及2名子女,保險年資2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若為職業災害事故,則遺屬可領取年金為何?
      遺屬領取每月年年金金額=32,000*20*1.55%*(1+50%)=14,880
      再加上職災補償一次金=32,000*10=320,000
  4. 喪葬給付
    給付標準:依一次發給支出殯葬費之人5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給付順序: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擇一領)。
    若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或無遺屬者,一次發給支出殯葬費之人1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資料來源: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