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稅務篇
「勞退新制」和「勞保年金」領取不衝突回專欄列表

對於「勞退新制」和「勞保年金」都搞不清楚,其實分法是很簡單的,「勞退新制」是僱用你工作的老闆必須為你提撥的退休金,而「勞保年金」源自於參加勞保達一定年資時勞保局發給勞工的「老年給付」,符合條件者兩筆皆可領,以下是兩種退休金請領分析:

類別 勞保年金 勞退新制
請領條件
  1.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2.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5. 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1. 月退休金: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
  2. 一次退休金: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
年資計算 退保後再參加保險時,其原有保險年資應予併計。
  1. 依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金為準。
  2. 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給付標準 保險年資合計
  1. 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老年給付。
  2. 超過15年者,其超過部分每滿一年發給2個月老年給付。但最高以45個月為限;滿半年以一年計。
  3. 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但合併60歲以前之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1. 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2. 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請求權時效 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兩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兩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請領對象 勞保局 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