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稅務篇
健保特約事項異動,要怎麼辦?回專欄列表

當我們診所與健保署簽約完畢之後,醫師常常會感覺到迷惘,如果診所有人員異動、資料變更或新增業務時,是否應該向健保署報備,又要在什麼時機去報備呢?以下整理了幾項常見應向健保署報備的事件。
院所基本資料異動作業
如有變動事項:應於10日內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異動申報表」向健保署報備。(除註明親自辦理者,一律可用郵寄方式辦理)
需報備之異動資料
申請異動項目 | 所 需 檢 附 文 件 | |
增聘醫事人員 | 專科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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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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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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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預防保健 | 兒童 預防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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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 預防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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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頸抹片及孕婦產前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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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科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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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診 | 休診超過30日,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異動申報表」註明休診起訖日。 | |
歇業 | 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異動申報表」,註明歇業(終止合約)日期。 |
※若原執業醫師後來才取得專科證書,則需於當地衛生局登入專科資格即可,不需另外報備健保署,因相關資料會由衛生局醫事資料庫自動轉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