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業醫面面觀
健保申報漫談回專欄列表

有時接到醫師電話詢問關於健保申報的問題,總覺得為何健保署要將遊戲規則訂得如此複雜,名稱又很難懂,有鑑於此,展望為協助醫療院所能清楚掌握及了解這些政令,決定將不定期推出健保申報專欄,與醫師們一同來探討相關的問題。這個月,就先來談談診察費吧!

診察費之規則:

  1. 以月為單位
  2. 每月實際看診日數不足25日(不含25日),應以實際看診日計;每月實際看診日數25日以上者(含25日),得以當月全月日數計。
  3. 只有專任醫師(執照有掛到診所)才有合理量的分配,支援醫師僅能就專任醫師剩餘的合理量去做分配。

診察費之計算:

  1. 展望診所,負責醫師魏醫師9月,看診25天,門診量2,800人,支援醫師唐醫師看診15天,門診量1,800人,診察費可申請?
  2. 魏醫師可申請診察費如下:
人次 每人次診察費 每日人次 門診日數 每月總人數 累積人次 每段可申請人次 申請額
0-25 320 25 30 750 750 750 240,000
26-30 250 5 30 150 900 150 37,500
31-50 220 20 30 600 1,500 600 132,000
51-70 160 20 30 600 2,100 600 96,000
71-150 90 80 30 2,400 4,500 700 63,000
150~ 50 30 4,500 - -
2,800 568,500

唐醫師可申請診察費:(2,400-700)X 90+100X50=158,000

常見診察費問題:

  1. 二月只有28天,要看24還是25天?才會有全月的合理門診量?
    每月實際看診日數25日以上者(含25日),得以當月全月日數計,所以仍需看足25日。
  2. 承上題,可是不是需要月休四天?二月若28天月休四天,就只剩24日了?
    診察費相關計算方式是健保支付標準,月休四天則是健保基層總額支付標準,兩者依據不同,兩者雖矛盾,但2月並無特例,需仰賴醫師自行判斷選擇。
  3. 如何可算看診一天?
    需有一筆以上有診察費之病歷,同療第二次以上,慢籤2、3次。預保、戒菸...等病歷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