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勞基人事篇
薪資發放及加班費計算問題回專欄列表

由於勞退新制的關係,公司把薪水分成5號跟15號發放,再加上我們加班並沒有加班費,請問我可以申訴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規定: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的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按件計酬者亦同。』是以,按法令規定工資之給付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

有關延長勞工工作時間之工資計算,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2小時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3. 依第32條第3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關於勞資爭資議案件之處理應以爭議發生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為事件處理之主辦機關。是以,如勞務提供地為台北市,若因遇有勞資爭議需勞工局協調時,請提供具體明確的訴求事項及雙方基本資料,勞工局將安排勞資爭議案件協調會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