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勞基人事篇
五一勞動節是否放假?回專欄列表

五一勞動節,多數公司行號依勞動基準法,讓員工休假一天,但部分行業仍得堅守崗位,尤其醫療院所的員工,不是說放假便可放假,那五一勞動節~醫療院所的員工是否該放假呢?
依勞基法第37條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規定,勞資雙方只要訂有『勞雇關係契約』,即適用勞基法,不限員工是否已加入勞工保險,或員工人數多寡,勞工的正常工時為每二週84小時者,均享有勞動節休假的權利。
一般醫療院所的工作時間,多為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採用變形工時的作法,舉例來說:
- 將每二週4小時的工時調移至週一至週五工作,即每日工時為8小時24分時,每二週工時仍為84小時,則國定紀念日仍未減少,因此勞動節仍應休假一日。
- 若勞雇雙方約定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工作,每日8小時,每二週工時為80小時,且已將五一勞動節調移至某週週六以達到週休二日目的者,則五一勞動節當日無須給假。
若醫療院所和員工工作時間之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實施週休二日且無調移休假日之措施,勞動節應放假一日。雇主在勞動節要求員工上班,卻未給予任何補償,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視情節輕重,將處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實在是輕忽不得。